鲁医会〔2019〕132号
各专科分会:
为积极推动“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要求,现将202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新项目的申报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10日。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省医学会学术发展部。2019年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备案材料报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国家级备案项目须提前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途径
202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通过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dyj.wsglw.net,医疗卫生机构入口,省级申报系统登录名:379002,密码:a0123456789;国家级申报系统登录名:15350,密码:Sz023。登陆后请勿修改密码,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同时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一) 国家级项目
1.申报国家级新项目,应在申报系统中填写《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纸质材料1份。
2.申报国家级备案项目,网上申报(需在项目举办后2周内)的同时,提交纸质材料《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2)、教材、《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3)、《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附件4)、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和会场照片各1份。
(二) 省级项目
1.申报省级新项目,应在申报系统中填写《2020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5),并提交纸质材料1份。
2.申报省级备案项目,填写《2020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6),同时提交《2019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7)、教材、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考试试题和会场照片各1份。
三、有关要求
(一)202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二)各专科分会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由省继续教育委员会统一推荐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上报后未被批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审定和公布。
(三)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均为2年(须连续举办且及时备案)。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分。
(四)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报送省医学会加盖公章,由省医学会统一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需要
申报202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专科分会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并于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山东省医学会学术发展部,过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须有授课教师亲笔签名(如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签名,需有电子邮件授权)。
(六)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七)省医学会只接受学会所属专科分会的项目申报。
(八)本通知附件请登录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网站(www.sdcme.net)或山东省医学会网站(www.shdma.com)自行下载。
联系人:潘 倩
电 话:0531-88591080
地址:济南市燕东新路6号,山东省医学会学术发展部
附件:
1.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
4.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
5.2020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6.2020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7.2019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8.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山东省医学会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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